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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不进行公司注销主体的相关处罚介绍

2020-02-25

国家对于不进行公司注销的主体,有已经非常明确规定处罚具体如下:

一、行政处罚法律规定,公司成立后,无正当理由未开业6个月以上,或开业后自愿停业6个月以上,注册机构可撤销营业执照。

二、黑名单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,然后无论主体去工商、税务处做什么将受到严格审查。

三、法人黑名单1.被撤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股东会被列入工商局的黑名单,3年内不得以自己的名义重新注册公司。2.税务被永久列入监督名单,重新登记公司后,税务机关将处以税金罚款。3.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保持7年,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进入征收系统,影响本人以后的银行贷款、出境等。

因此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,公司注销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,不可懈怠。具体内容介绍如下一、公司注销的条件:1.公司依法宣告破产2.公司为了合并、个别解散3.公司被依法下令关闭。二、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:

根据规定,注销公司依法组织清算后,登记注销,并公告终止公司。1.依法设立清算组2.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,依法登记债权3.清算集团接管公司,开展清算工作4.清算集团全面清理公司财产,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.编制清算报告,向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,要求取消公司登记,并公告公司终止。

以上就是针对进行公司注销主体的相关处罚介绍,感谢阅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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